國家核安全局:核電重啟計劃制定中
11月4日,國家核安全局召開核電話題專題解讀會(下稱“解讀會”)。
國家核安全局副局長、環保部核設施安全監管司司長郭承站在解讀會上指出,核能作為目前唯一可大規模利用的替代能源,已經成為我國能源戰略的必然選擇。
環保部核電安全監管司副司長湯搏在解讀會上介紹,我國大陸目前已投入運行的核電機組共19臺,迄今未發生過國際核事件分級(INES)2級及以上的運行事件,也未發生過對人員或環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事件,整體安全水平處于良好狀態。在世界核運營者組織(WANO)主要運行性能指標中,我國運行核電機組普遍處于國際較好水平,部分機組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有些機組名列前茅。
今年,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在采取國際最高安全標準、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抓緊啟動東部沿海地區新的核電項目建設。對此,湯搏在解讀會上透露,國家正在制定核電重啟計劃,目前還在廣泛征求意見。
運行核電廠流出物排放
均低于國家規定的限值
今年海牙核安全峰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理性、協調、并進的中國核安全觀,接著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上,首次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明確核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核安全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郭承站指出,核安全監督實現全過程全方位控制,國家核安全局六個地區監督站對核電站的建造質量、設備制造質量、人員資質、運行安全等進行日常、例行和非例行核安全監督,保證對核電廠實施有效的監督。
同時,國家核安全局對核電廠放射性排放進行嚴格監管,對核電廠的氣態、液態流出物和核電廠外圍環境實行“雙軌制”監測,分別由核電廠營運單位和核電廠所在省份的環保系統輻射環境監測機構負責實施。監測結果表明,我國運行核電廠流出物排放均低于國家規定的限值。
核電廠輻射環境監測結果表明,秦山核電基地、大亞灣/嶺澳核電廠、田灣核電廠、紅沿河核電廠外圍各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實時連續空氣吸收劑量率,均在當地天然本底水平漲落范圍內。核電廠外圍氣溶膠、沉降物、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等各種環境介質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與歷年相比均未見明顯變化,均在當地的天然本底水平漲落范圍內,對公眾造成的輻射劑量遠低于國家規定的劑量限值。
國家高層重視核安全立法進程
“福島核事故之后,我們開展了安全大檢查,采取了一系列的核電廠安全改進行動。”湯搏介紹,“2012年6月,我們發布了《福島核事故后核電廠改進行動通用技術要求》(以下簡稱《技術要求》)。”
“在新的核安全國家標準出臺之前,《技術要求》相當于一個過渡性的管理文件。”環保部核設施安全監管司副司長趙永康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國際原子能機構(即IAEA)剛剛修訂了核動力廠設計安全規定和核動力運行安全規定,我們接下來也會考慮將根據IAEA的最新安全標準,修訂國內的核電廠安全標準。”
趙永康介紹,“國家核安全局已經擬定了《國家核安全文化政策聲明》,目前正在征求國防科工委和國家能源局的意見。如果進展快的話,我們希望本月底和下月初對外發布。”
“正在推進制定核安全領域的基本法《核安全法》,已經列入十二屆人大的五年立法規劃,由全國人大環資委牽頭,為二類立法項目。”郭承站介紹,國家高層對核安全立法進程非常重視,近期接連有重要批示。
此外,湯搏還透露,相關部門正在制定核電重啟計劃,初步擬定了開工項目的名單,“我們的工作就是對可能在近期批準的項目提前做技術準備”。目前國家核安全局抓緊在做遼寧大連紅沿河5、6號機組工程、山東榮成石島灣CAP1400示范項目以及福建福清核電站5、6號機組工程的技術準備和前期工作,“一旦國務院核準,我們就可以盡快頒發建造的安全許可證。”
國家核安全局副局長、環保部核設施安全監管司司長郭承站在解讀會上指出,核能作為目前唯一可大規模利用的替代能源,已經成為我國能源戰略的必然選擇。
環保部核電安全監管司副司長湯搏在解讀會上介紹,我國大陸目前已投入運行的核電機組共19臺,迄今未發生過國際核事件分級(INES)2級及以上的運行事件,也未發生過對人員或環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事件,整體安全水平處于良好狀態。在世界核運營者組織(WANO)主要運行性能指標中,我國運行核電機組普遍處于國際較好水平,部分機組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有些機組名列前茅。
今年,在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在采取國際最高安全標準、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抓緊啟動東部沿海地區新的核電項目建設。對此,湯搏在解讀會上透露,國家正在制定核電重啟計劃,目前還在廣泛征求意見。
運行核電廠流出物排放
均低于國家規定的限值
今年海牙核安全峰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理性、協調、并進的中國核安全觀,接著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上,首次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明確核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核安全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郭承站指出,核安全監督實現全過程全方位控制,國家核安全局六個地區監督站對核電站的建造質量、設備制造質量、人員資質、運行安全等進行日常、例行和非例行核安全監督,保證對核電廠實施有效的監督。
同時,國家核安全局對核電廠放射性排放進行嚴格監管,對核電廠的氣態、液態流出物和核電廠外圍環境實行“雙軌制”監測,分別由核電廠營運單位和核電廠所在省份的環保系統輻射環境監測機構負責實施。監測結果表明,我國運行核電廠流出物排放均低于國家規定的限值。
核電廠輻射環境監測結果表明,秦山核電基地、大亞灣/嶺澳核電廠、田灣核電廠、紅沿河核電廠外圍各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實時連續空氣吸收劑量率,均在當地天然本底水平漲落范圍內。核電廠外圍氣溶膠、沉降物、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等各種環境介質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濃度與歷年相比均未見明顯變化,均在當地的天然本底水平漲落范圍內,對公眾造成的輻射劑量遠低于國家規定的劑量限值。
國家高層重視核安全立法進程
“福島核事故之后,我們開展了安全大檢查,采取了一系列的核電廠安全改進行動。”湯搏介紹,“2012年6月,我們發布了《福島核事故后核電廠改進行動通用技術要求》(以下簡稱《技術要求》)。”
“在新的核安全國家標準出臺之前,《技術要求》相當于一個過渡性的管理文件。”環保部核設施安全監管司副司長趙永康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國際原子能機構(即IAEA)剛剛修訂了核動力廠設計安全規定和核動力運行安全規定,我們接下來也會考慮將根據IAEA的最新安全標準,修訂國內的核電廠安全標準。”
趙永康介紹,“國家核安全局已經擬定了《國家核安全文化政策聲明》,目前正在征求國防科工委和國家能源局的意見。如果進展快的話,我們希望本月底和下月初對外發布。”
“正在推進制定核安全領域的基本法《核安全法》,已經列入十二屆人大的五年立法規劃,由全國人大環資委牽頭,為二類立法項目。”郭承站介紹,國家高層對核安全立法進程非常重視,近期接連有重要批示。
此外,湯搏還透露,相關部門正在制定核電重啟計劃,初步擬定了開工項目的名單,“我們的工作就是對可能在近期批準的項目提前做技術準備”。目前國家核安全局抓緊在做遼寧大連紅沿河5、6號機組工程、山東榮成石島灣CAP1400示范項目以及福建福清核電站5、6號機組工程的技術準備和前期工作,“一旦國務院核準,我們就可以盡快頒發建造的安全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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